大陆出电池需要资料
大陆(中国)出口含锂电池货物走国际空运,除 UN38.3 测试报告、MSDS 外,通常还需随附以下六份资料。下方为通用模板,点击即可下载,按实际情况填写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使用。
1. 电池一致性声明(通用)
声明所运输电池与 UN38.3 测试报告中的电池型号、规格一致,并对送检样品及资料真实性负责。需填写电池型号规格、UN38.3 报告编号,并加盖电池生产单位公章。
2. 锂电池包装件 3 米堆码测试评估报告
证明包装件经 3 米高度堆码(或等效方式)测试后,内装物不受损、包装效能不降低,符合空运包装要求。需填写货物名称、电池型号/容量、数量、毛重、外箱尺寸与材质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3. 运输危险性鉴定委托书(锂电池类)
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所用的申请表,需填写委托单位、货物名称、运输方式、电池型号/种类/类型、瓦特时(Wh)、标称电压、充电特性等信息(鉴定依据 IATA《危险品规则》等)。
4.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委托书(设备)
用于内置/配套锂电池的设备、机械类货物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(如民航二所)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所用的申请表,需填写委托单位、货物名称、设备型号、内置电池信息、运输方式等,并附保函。
5. 物流非危保函
由托运人/发货单位出具,声明并保证所托运货物为普通货物(非危险品),不含任何危险品成分,承诺如因货物属性虚报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出具方承担。需填写货物名称、运输方式、航班/船名等信息,并加盖公司公章。
6. 航空货物安检申报清单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要求填写的安检申报单据,由托运人与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共同签章。需勾选货物性质(普通货物/特种货物/危险品/航空快件),填写承运航司、航班号、货运单号、托运人名称、货物品名、公斤、件数、目的地、运输条件鉴定书及航司同意运输证明等,并附托运人与代理人的真实性声明,安检结论部分由安检人员填写。
提示:以上为通用模板,具体所需资料及格式以承运航司、鉴定机构及目的国最新规定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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